黄冈师范学院法学会隶属于政法学院,是在学生保证完成第一课堂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根据自己对法学的兴趣和爱好,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的陶冶思想道德情操,活跃学术氛围,开拓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实践能力,直接服务于我校法学专业建设发展和供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群众性组织。本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以“理论寓于实践,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根本宗旨,努力为会员提供广阔的学习法律知识和展示自我风采的平台,为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增砖添瓦,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尽微薄之力。

     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处,下设纪检部、财务部、宣传部、信息部、实践部、新闻采写部等部门,分工负责日常工作事宜,聘请若干名长期从事法学研究的知名教师担任顾问,若干名从事学生管理、法学教学的老师担任指导老师,负责传授法学知识和指导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协会的主要活动包括模拟法庭、义务普法、法律问题讨论会、法庭旁听、放映庭审(或电视台法制栏目)录象、新法规宣传、法律人人说、个案大家谈等,在活动中坚持做到“大型活动精品化,中型活动常规化,小型活动多样化”。

    作为一个新的生命,法学会正朝气蓬勃地向前发展,道路虽然曲折,但前途无限光明。在这条坎坷的征程上,我们已经做好了一切迎接困难挑战和探索前行道路的准备。我们深信,在全体会员及各界人士的努力和关怀下,法学会一定会茁壮地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