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法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政法学院决定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对象
政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辅导员等。
二、监督内容
1.是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3.是否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权益;
4.是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监督方式
1.公布监督电话:0713-8818101;
2.电子邮箱举报:1554374035@qq.com
四、举报处理
1.学院将对收到的举报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职员工,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政法学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