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专业辅修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者:政法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10


专业代码:030101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制度和党的方针政策,并具备法律实践能力一定创新技能的法律专业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可胜任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工作及中等专业学校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我国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本理论以及国际法的基本知识。通过两年的学习和培养,使学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专业相关课程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制度和国家有关政法工作的政策;

2.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治建设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4了解国家行政制度,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行政实务能力。

三、学位及学分要求

学生在学期间应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56学分方能毕业,其中专业课48学分,毕业论文8学分。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

五、修读对象

凡是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大学生均可修读(法学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不能修读)。

附表

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院)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学位

课程

S412032002

法理学

64

4

3

S412033003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48

3

3

S412033004

刑法总论

64

4

3

S412032005

民法典:民法总则编

48

3

4

S412032012

经济法

48

3

4

S412032011

中国法律史

48

3

4

S412032003

宪法学

48

3

4

S412032009

刑事诉讼法

64

4

5

S412032008

民事诉讼法

64

4

5

S412033005

民法典:合同

48

3

5

S4120320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64

4

5

S412032007

国际

48

3

6

S412032013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32

2

6

S412032014

知识产权法

48

3

6

S412032029

行政能力提升专题

32

2

6

S400004004

毕业论文


8

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