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24年教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根据学院发展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情况确定报销比例如下
1、开会不发言,不报销;
2、分论坛发言,报销50%,每个人全年不超过2000元;
3、主旨发言,报销100%,每个人全年不超过5000元;
4、单位派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派出同主旨发言报销比例。
二、情况说明
1、 以上报销费用只包括交通费和住宿费,不包括外出补贴、报名费等其他费用;
2、报账时需提供分论坛发言、主旨发言有关的会议通知正式文件、会议秩序册、邀请函等证明材料;
3、外出开会前,应根据会议类型尽量主动找到经费支出来源,且征得相关负责人支持或同意;
4、教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向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事前报备,需向学院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填报《差旅审批单》,经同意后可外出。
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