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签订实习合作协议

发布者:政法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14浏览次数:315





 为了积极弘扬百年黄师“实基础、重应用、强素质”的教育理念,大力推进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为学生就业搭建广阔平台,213日,政法学院与国浩律师 (武汉)事务所举行了律校合作签约暨专业实习基地揭牌仪式。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胡娟国浩律师 (武汉)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我校优秀校友夏少林主任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钱舟扬出席活动。

 签约仪式上,胡娟书记我校进行了详细介绍,钱舟扬书记就我院招生就业情况、师资力量、学生规模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夏少林主任向我院介绍了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的经营业绩、律所规模、业务特色等情况。

 随后,双方就建立专业实习基地、搭建就业平台、邀请律师举办讲座、企业捐赠等活动展开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胡娟书记为夏少林主任颁发了学校兼职教授聘书。双方均表示,将以此次签约活动为契机,开展深入而有效的合作,扩宽学生学习视野,提供就业渠道,打通毕业生就业“最后一公里”。

 国浩律师 (武汉)事务所史文恒律师、我校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许春妮政法学院教师邓红梅参与此次活动。



 撰稿人:邓红梅审稿人:钱舟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