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的管理体制和学院的管理岗位职责,现就学院党总支与学院行政、各位领导的职责分工情况作如下安排:
一、学院党总支
全面负责学院党务工作,对口完成学校学校办公室(党务工作)、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党委党校)、宣传部(文明建设办公室)、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招生与就业处、保卫部(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值班室)、离退休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会、团委等工作;
总支书记:全面负责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对口完成学校办公室(党务工作)、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建设办公室)、统战部、教师工作部、保卫部、离退休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以及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总支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处、工会工作与学院纪检工作,对口完成部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党委党校、工会、团委、离退休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工作;以及学院书记院长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学院行政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对口完成学校行政系统学校办公室(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申硕更名办公室、改革办公室)、教务处(语委办、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职称改革办公室)、招生与就业处、科学技术与开发处(社会服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审计处、图书馆、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学报编辑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后勤产业集团相关工作。院长: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分管学院发展规划、人事、国资与财务等工作,完成对口部门学校办公室(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处(申硕更名办公室、改革办公室)、人事处(职称改革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审计处、学报编辑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后勤产业集团相关工作;以及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科研副院长:分管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大学生科研、学术会议等工作,完成对口部门发规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与开发处(社会服务办公室)、研究生处等工作;以及完成学院书记院长交办的相关工作;
教学副院长:分管学院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与学科竞赛等工作,完成对口部门教务处(语委办、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图书馆等工作;以及完成学院书记院长交办的相关工作;
党政办公室主任:协助学院党总支书记、学院院长做好学院会议组织、记录工作,内部协调与外部联络工作,各种材料报送工作,协助院长对口完成国有资产与采购招标管理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审计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后勤产业集团等工作。
三、几点说明
1、分工是相对的,协作配合是绝对的;
2、有些工作还要以学校当时的安排为准,做到党政共抓;
3、明确分工就是要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抓;
4、在明确的分工范围内,责任人要积极谋划工作,抓部署,抓落实,抓督查。
政法学院
20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