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网络教学开课方案

发布者:政法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4-13浏览次数:107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网络教学工作,切实提高网络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黄冈师范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黄冈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课教学提高质量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网络教学实际,现就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网络教学工作制定如下开课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学院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等本科专业以及法律事务专科专业应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各种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开展网络教学,确保各专业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专业教学计划应开课程尽开。

2第一类课程:即学院各专业已开网络课程。学院第一轮(即从217开始,第1周)已开课的网络课程须在第8--9周由授课教师组织线上期中考试,考核学生学习效果,第12周前完成课程结课考试。

3第二类课程:即学院各专业尚未开设网络课程。学院第二轮(即从413开始,第9周)着手准备网络教学开课。具体要求如下:

1)使用中国大学MOOC资源的课程从第10周开课,第20周(630日前)平台关闭,第21周自主安排课程结课。

2)使用其他平台资源的网络课原则上第13周开始,第24周结束。

3)各专业要注意错峰开课。授课教师也可以结合自身网络教学实际状况,自行确定授课计划进度,即每周授课学时及开课周期,报学院备案。

4)第二轮开课课程期中考试须在教学计划过半时组织实施,原则上第24周须完成课程结课课考试。

二、学院各专业网络教学开课工作安排及要求

1、法学(本科)专业及法律事务专业(专科):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法学及法律事务专业应共开设专业课24门,第一轮已开设网络教学课程8门,第二轮还须14门课程开展网络教学(法学2018卓越班2门课程下学期开设)。

2、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应共开设专业课21门,第一轮已开设网络教学课程7门,第二轮还须14门课程开展网络教学。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法学及法律事务专业应共开设专业课13门,第一轮已开设网络教学课程6门,第二轮还须7门课程开展网络教学。

4、学院各专业负责人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调整制定出各专业网络教学工作计划。包括开设专业、班级、授课课程名称、授课教师、使用教学平台、授课方式方法、授课时间等信息,并与任课教师一对一确认课程开课方案,报学院备案。

5、学院各专业课授课教师开展网络教学要有教案和授课计划。第一轮开设的网络课程的教师于413前提交第一轮网络教学课程的授课计划(电子版)、教学设计,报学院备案。第二轮开设的网络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在第13周前(510)提交网络教学课程的授课计划(电子版)、教学设计,报学院备案。提交教学设计要按照所授课程网络教学模式制定,包括所用教学网络平台、教学内容、教学形态、授课模式课时安排、重难点、考核考试形式等内容;授课计划周学时安排要求详实,网络教学进度要按照授课计划实施。

6、班主任、辅导员要与各专业网络授课教师专任教师要协同,协助任课教师建立课程教学微信群、QQ 群或其他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做到主动衔接,联系到位,避免遗漏;授课教师要规范网络教学组织与管理,严格网络课堂教学纪律,服务好学生的学习答疑和指导,确保学习“不断线”

7、学院教学秘书统计汇总各专业网络开课备案基础数据,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报备,同时做好学院网络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三、工作保障机制

1、高度重视网络教学工作。要把网络教学工作作为信息化条件下提升教师的信息素养与能力、优化教学管理方式、构建智慧教学新生态的重要契机;要积极响应和服从学校安排,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热情参与网络开课教学。

2、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校教务处、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协同做好网络教学协调和指导服务。

3、加强教学资源保障。各专业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组织网络集体备课,确保教学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在线教学需求。

4、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成立学院网络课教学质量督查工作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以期加强学院网络教学督导督查工作,确保网络教学质量。

 

 

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2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