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意和个性发展,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黄
网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黄师办发[2019]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2019级本科在校学生转专业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组织机构
组 长:居继清 李红卫
成 员:周俊飞 王贵东 张 威 陈明华 周 娟 冯金丽
刘宏明 李建勋 彭扬帆 冯 莉 张 华 蒋祖存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2019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三、可转专业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学习态度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4.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5.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
6.文科学生高考文综成绩达到180分以上,理科学生高考语文、英语成绩合计180分以上;
7.符合政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其他相关要求。
四、不可转专业条件
1.不接受艺术类专业学生;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
3.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学生;
4.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5.申请理由不充分的;
6.不符合政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的。
五、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2019级本科35人,师生比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计划接受3人,不超过10%;
法学专业2019级本科79人,师生比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计划接受8人,不超过10%;
社会工作专业2019级31人,师生比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计划接受3人,不超过10%。
六、转专业考试及要求说明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面试主要测试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潜力,笔试一门,即《政治、法律、社会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常识。
题型如下: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四、材料题(每小题30分,共30分)
参考书目:《政治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法学通论》,吴汉东,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社会工作导论》,王思斌,北京大学2011年版。
七、录取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2.坚持“学校统筹、学院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转专业工作由学校宏观控制,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学生根据实施细则自愿审请。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接收名额、择优录取;转入学生必须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必须及格,按照总分成绩和接受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对象的范围、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转出、接收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实施细则、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考试办法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4.坚持专业理性发展和确保质量的原则。考虑到学院专业发展和班级建制的稳定性,转入比例严格控制在我院各专业新生人数的10%以内。
八、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基本程序:参见教务处网站通知规定。
笔试时间:12月28日上午;考试科目:《政治、法律、社会综合知识》;考试地点:见教务处网站安排。
面试时间:12月29日上午9:00;面试地点:致远楼405
成绩及预录取公示:12月29日下午5:00之前,在政法学院网站公示。
九、咨询电话、地点、人员
北区致远楼408,周娟老师,13886559102
学院名称(盖院章):
主管领导(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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