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政法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6-28浏览次数:629

进一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建设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意愿和个性发展,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2018]11)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2018级本专科在校学生转专业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组织机构

  长:李红卫

  员:居继清  周俊飞  王贵东  田新朝  陈明华   

冯金丽  刘宏明  李建勋  彭扬帆  瞿奴春  方江海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2018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可转专业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学习态度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4.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5.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6.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

7.高考文综成绩应该达到170分以上(专科生、理科生不受此条限制)。

学生申请转专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政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四、不可转专业条件

1.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

3.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学生;

4.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5.申请理由不充分的;

6.不符合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的。

五、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可接受2-3人;法学专业可接受5人;社会工作专业可接受2-3人。

六、转专业考试及要求说明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面试主要测试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潜力;笔试一门,即《政治与法律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常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题型如下: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四、材料题(每小题30分,共30分)

七、录取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2.坚持“学校统筹、学院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转专业工作由学校宏观控制,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学生根据实施细则自愿审请。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接收名额、择优录取;转入学生笔试和面试必须及格。

3.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对象的范围、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转出、接收。实施细则、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考试办法考试时问安排和考试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4.坚持专业理性发展和确保质量的原则。考虑到学院专业发展,转出要确保班级建制的稳定性,转入要确保师生比在1:18以内;基于依法治国的需要和师资力量的原因,法学专业可以适当增加转入人数,可以接受5人。

八、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填写和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1.时间:2019630日前

2.程序: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纸质申请书;经学院领导签字后送交政法学院办公室;由政法学院将审核合格者造册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终审备案,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参加考试名单。

(二)参加考试——转专业考试及成绩公示

1.考试时间:201976日上午

800-10:00笔试;1030-11:30面试

2.考试成绩公示:考试成绩于77日下午5:00前在政法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办理手续——录取和办理转专业手续

1.录取公示:720日前公示录取名单。

2.办理转专业手续:于开学第一周内完成转专业手续。

九、咨询电话、地点、人员

北区致远楼403,周娟老师,13886559102

 

政法学院

201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