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
本科: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社会工作
专科:法律事务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2018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非艺体类学生)
三、可转专业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学习态度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3.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4.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5.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6.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
7.高考文综成绩应该达到180分以上。
学生申请转专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政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四、不可转专业条件
1.艺体类专业不能转入;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
3.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学生;
4.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5.申请理由不充分的;
6.不符合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的。
五、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2018级本科33人,师生比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计划接受3人,不超过10%;
法学专业2018级本科82人,师生比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计划接受8人,不超过10%;
法律事务2018级专科28人,师生比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计划接受3人,不超过10%;
社会工作专业2018级30人,师生比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计划接受3人,不超过10%。
六、转专业考试及要求说明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面试主要测试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潜力,笔试一门,即《政治与法律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常识。
题型如下: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四、材料题(每小题30分,共30分)
参考书目:《政治学概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法学通论》,吴汉东,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社会工作导论》,王思斌,北京大学2011年版。
七、录取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
2.坚持“学校统筹、学院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转专业工作由学校宏观控制,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学生根据实施细则自愿审请。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接收名额、择优录取;转入学生笔试和面试必须及格。
3.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对象的范围、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转出、接收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转专业必须经过考试。实施细则、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考试办法考试时问安排和考试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4.坚持专业理性发展和确保质量的原则。考虑到学院专业发展和班级建制的稳定性,转出和转入比例严格控制在各专业新生人数的10%以内;基于依法治国的需要和师资力量的原因,法学专业可以适当增加转入人数,不超过15%。
八、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基本程序: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如实填写表格→交转出学院审查、签意见→交转入学院审査、签意
见→转入学院审查、签意见后收齐(一式三份)报教务处进行资格审
查终审→考试→教务处在网上公示申请资格通过者名单。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九、咨询电话、地点、人员
北区致远楼403,冯金丽老师,15997399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