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学习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思想,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进程,根据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的任务与要求,结合当前党内法规建设和执行过程中的热点问题,现发布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7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要求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含相当讲师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从事党内法规研究及相关科学研究的校内外教师、科研人员和党内法规工作的实务工作人员。
2.申请课题应符合本中心资助的各研究领域选题指南要求,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前沿性和可行性。
二、项目选题指南
1. 习近平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研究。
2. 黄冈市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3. 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问题研究。
4. 党内法规制度在基层党组织中实施的常态化机制研究。
5.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评估机制研究。
6. 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反映群众期盼机制研究。
7. 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教育长效机制研究。
8. 党内法规制度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研究。
9. 基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基层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相互促进机制研究。
10.黄冈市党史资源对黄冈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启示研究。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1.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填写《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件。纸质文件一律由A4纸张双面打印。
2.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本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书面评审。
3.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1万元,一般项目0.6万元。
4.评审通过的课题名单将在黄冈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四、申报时间
2017年9月15日-10月15日,申报表上交到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801室。
五、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期满或终止,必须在3个月内向中心提交如下资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
(2)研究成果复印件2份及1份电子扫描件;
(3)课题研究工作中的档案、资料及目录清单;
(4)经费使用情况报表。
2.课题完成后需提交结题报告,由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
3.每项基金需要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方能结题。要求如下:
重点项目:发表1篇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或者1篇核心期刊论文和一篇调研报告。
一般项目:发表1篇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或者1篇省级期刊论文和一篇调研报告。
如有专著出版可追加资助经费。
以上研究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一致。
4.署名要求
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或专著等成果,归黄冈市党内法规中心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基金资助课题的所有成果,均应以“黄冈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第一作者单位,并标注“黄冈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资助,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六、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湖北省黄冈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黄冈市党内法研究中心(黄冈师范学院厚德楼1801室)
邮 编:438000
电 话:13971373726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 9960646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