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网络教学督查工作方案

发布者:政法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4-12浏览次数:151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网络课教学督查工作,有效督导教师网络教学规范开展,切实提高网络课程教学质量。结合《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网络教学开课方案》实际,现制定学院网络教学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网络教学工作督查,促进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网络课教学有效落实,强化网络授课教师教学质量意识、规范意识、纪律意识,促进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为高质量完成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教学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督查对象

承担学院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网络教学任务授课教师

三、督查方式

1、单双周督查制。单周教学由各专业负责人牵头随机抽检督查本专业教师授课情况;双周教学由学院领导或督导员牵头随机抽检督查全院各专业教师授课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授课教师及时整改。

2、教师大会通报制。学院网络教学质量督查工作小组要定期总结网络教学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通报。

3、网络听课与学生调访相结合。通过随班听课,实际了解和调访学生等形式有效开展网络教学督查。

 

四、督查内容

1、第一轮开设网络教学的授课教师于413前,提交网络教学课程的授课计划(电子版)、教学设计,报学院备案。(责任人:李建勋、刘宏明、彭扬帆、周娟)

2、第二轮开设的网络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在第13周前(510)提交网络教学课程的授课计划(电子版)、教学设计,报学院备案。(责任人:李建勋、刘宏明、彭扬帆、周娟)

3、做好网络教学各项工作的台账管理以及建档归档。(责任人:周娟)

4、第911131517192123周,进课堂检查教师授课和跟班指导情况

(责任人:李建勋、刘宏明、彭扬帆、刘亚玲)

5、第1012141618202224周,进课堂检查教师授课和跟班指导情况

(责任人:李红卫、居继清、周俊飞、张  威)

责任人按照周次安排,组织小组成员进课堂;在周次内对所有教学班级督查实现全覆盖,做好督查台账记载,反馈学院备案存档。

6、学工人员务必协同配合好督查小组调访学生对网络教学意见和建议,做好网络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责任人:李红卫、冯金丽)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院网络教学质量督查工作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2.严格督查考核。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督查结果与学院奖励性绩效挂钩。

3.认真履行职责。督察小组要高度重视网络教学工作,履行好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学院网络教学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督查常态化、协同化、务实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报。

 

 

 

 

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2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