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文件的规定,此次认定视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档。以下所列可作为认定的依据:

1、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

2、日常消费行为和消费标准;

3、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重大情况。

以下情形应特别关注:孤残学生、(贫困)烈士子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另:可以参照学校资助办给出的标准,其标准如下:

特别困难:农村的特困户和城镇的低保户、家庭成员为残疾人以及孤儿学生;农村人口遭受天灾人祸损失超过两万元者。

困  难: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长期患重病;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城镇户口,父母某方下岗的;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一般困难:老少边贫困地区的贫困学生;家庭年收入低于5000元的学生家庭。

主要流程:

1、各班召开班会进行讲解宣传,杜绝学生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2、在学生充分理解的基础上,由学生自己写认定申请书,以班级为单位下周三之前交辅导员办公室;

3、根据学生的申请书,以班级为单位到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认定申请表”;

4、将两个表填好之后,交所在班班主任处进行评议;

5、评议小组评议后由领导小组认定;

6、公示。